每次合作都會以書面定義維運條款。

定義服務時段、目標與交接條款;本頁不發布概括 SLA、全天候承諾、人力保證或解決時間保證。

TICKSTACK 不發布概括 SLA、全天候承諾、人力保證或解決時間保證。

01

協議中使用的定義

適用協議會載明實際時區、時段與目標。

01工作日與服務時段
工作日依指定的日曆與時區計算;服務時段是回應目標適用的期間。
02確認收件與回應
確認收件僅代表已收到;回應則表示具名人員已檢視問題,並說明下一步與下次更新時間。
03緩解與暫行措施
緩解措施降低影響;暫行措施恢復可接受的運作路徑,但不一定移除根因。
04解決
解決代表已符合議定的驗收標準,不等同於確認收件、回應或緩解。
05嚴重度
嚴重度依議定的影響與急迫性標準判定,不依訊息管道或提出者職稱。
06第三方相依與計畫性維護
第三方相依與維護時段會記錄其對目標與溝通的影響。
02

覆蓋範圍與目標

協議會定義服務時段、商務時區、確認收件與回應目標、嚴重度標準、升級路徑及排除事項;範圍外工作需另行議定。

  • 回應不等同於解決;除非協議明定,否則不保證解決時間。
  • 全天候覆蓋與具名人力配置不是預設條件。

最終服務條款以適用協議為準。

03

常見排除事項

最終排除清單會寫入適用協議。

  • 第三方產品修復與供應商控制的服務可用率
  • 交易決策、策略、報價與商業風險設定
  • 議定範圍與相依關係之外的平台可用率或成果
04

合作結束

通知期間與交接安排由適用協議定義。合作結束時,議定的報告、操作手冊、原始碼與客戶專用工具留在客戶的版本庫;第三方元件仍受其授權條款約束。

合作結束時,議定的報告、操作手冊、原始碼與客戶專用工具留在客戶的版本庫。